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切实解决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耒阳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实施办法简介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1、招聘人数:共70名。
2、招聘专业
1)、人民医院:护理专业20名。
2)、中医院:护理专业10名。
3)、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专业15名,中医专业5名,妇产专业13名,检验专业3名,影像专业4名,共40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医德医风高,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临床医疗、中医、妇产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的放宽到中专学历),检验、影像专业和护理专业要求全日制正规中专以上学历;
3、护理专业要求非卫生系统在职职工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4、具有耒阳户籍,年龄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的可放宽到35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相应专业的,免于考试;
6、第二学历医药卫生类本科毕业生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的报考乡镇卫生院相应专业、志愿到边远山区(长坪、沙明、太平卫生院)工作的,免于考试。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自愿原则;
2、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3、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四、组织纪律
1、坚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方案操作,按规定办事;
2、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3、严格纪律,杜绝人情、人际关系和徇私舞弊现象。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公告
通过耒阳电视台、耒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耒阳人事人才网(http://www.hnlyrs.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8日-5月7日
2、报名地点:耒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耒阳市人事局院内)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按省、衡阳市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费20元,数码照相5元,共计125元。
5、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聘用计划数。公开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招聘办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时,由市招聘办对报名者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5月17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5月24日
2、笔试内容:本专业相关知识。分专业进行封闭命题、封闭制卷、封闭集中考试。满分为100分。
3、优惠政策:志愿到长坪、沙明、太平等边远山区工作的加10分(笔试卷面分)。
4、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在耒阳人事人才网、市卫生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市招聘办申请办理查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查卷范围限于试卷评分有无漏评、漏登情况,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查卷收费标准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技能操作考试
只要求报考护理专业人员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组成考核评委会,制定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评委会由5-7人组成,现场操作,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技能操作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壹位小数)。
(六)面试
护理专业根据笔试、技能操作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折算,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按30%折算),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临床医疗、中医、妇产、检验、影像专业根据笔试考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护理专业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临床医疗、中医、妇产、检验、影象专业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
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八)考核
1、考核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考核内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
3、考核办法: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以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过罚款处罚的;
(4)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不符合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6)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九)公示
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阶段工作完成后,各阶段结果及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公示,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公示时间为七天。监督电话:市人事局4354015,市卫生局4341883。
(十)审批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者经市招聘办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招聘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报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审查合格者进行试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其中护理职位和乡镇卫生院职位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的人员先办理列编手续;乡镇卫生院职位中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要求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在其取得执业资格后,正式办理列编转正手续,否则,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三年),在延长期内仍未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国家相应工资标准。志愿到长坪、沙明、太平等边远山区工作免试用期。
六、组织实施
成立耒阳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事局,联系电话:4354015、4354019。整个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耒阳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耒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纲要
2008年耒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